按照学校《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结合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现将2023年学校科研课题结项申请通知如下:
1.结题验收范围:已完成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的2021年—2023年立项和去年验收未通过的校级科研课题。本次验收后,不再受理2021年度(含2021年度)以前项目的验收。
2.具体验收时间和地点:本年度申请结项的科研课题的结项答辩预计在2023年12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发通知。
3.材料要求:(1)结题验收书(研究报告已与验收书合并);(2)佐证材料:发表论文、专利、专著、已批准的变更表等。其中论文要有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和正文,正文包含课题立项单位、名称和编号等相关信息,每篇论文合成1个PDF文件,论文未见刊可先上交录稿通知书。结题电子版材料于2023年12月11日前上交给科研处徐昌昊,上交文件夹样式详见附件,邮箱812819466@qq.com,纸板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4. 校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免予评审:
(1)项目最终成果为专著的,专著已正式出版;
(2)重点项目中,科技类项目被SCI收录论文1篇,社科类项目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1篇;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中,科技类项目被EI期刊收录论文1篇,社科类项目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3)项目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4)项目成果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的;
(5)项目主持人在本项目核心内容基础上,选题申请并获得省级及以上项目立项资助;
(6)学校认为无需评审的其他情况。
5.课题答辩要求:课题负责人利用PPT讲稿进行研究汇报(时间为5分钟),汇报时应讲清以下要素:课题组情况和研究过程;研究的内容;研究的成果;研究的创新点(或特色);成果的推广应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