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单位,相关研究机构:
为进一步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驱动、引领作用,经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批准,决定组织开展2021 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我省教育改革重大战略,聚焦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聚焦教学一线,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课题的引导作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服务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课题类别及说明
2021 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立重点委托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题四类,其中专项课题设立党建专项、思政专项、教师发展专项、援藏专项、调研专项、青少年发展专项等六个类别。重点委托课题、青少年发展专项课题将另行组织申报。本年度重点课题以及专项课题中的党建专项、思政专项、调研专项设指南,申请人可参看申报。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围绕国内外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研究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应用型研究选题。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专项课题中,党建专项、思政专项仅限高校人员申报;教师发展专项与东北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研究院、吉林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研究中心合作,仅限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通化师范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人员申报;援藏专项仅限正在援藏人员申报;调研专项仅限高校、市(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科所人员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2021 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由各市(州)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厅直属单位、相关研究机构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省教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限额申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评审,按限额数量推荐,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避免重复申报,控制同类课题申报数量。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我院可申报5项。党建、思政、调研专项课题,我院各限报2 项。
(三)条件要求。(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正在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2)申请省级课题及其他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相近选题申请本课题。
四、材料要求
2021 年度课题申报工作采取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在线申报地址为http://221.8.23.124:8082。有欲申报的老师以可以于7月19日后先在网上确认是否有申报资格,可在网上确认资格后于8月16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上交到科研处徐昌昊老师,邮箱812819466@qq.com。由于限额申报,逾期不予受理。